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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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协作之计 共谋发展之策
首届长三角政法综治工作协作发展论坛在宁举行
泽樟

  本报讯  10月23日,由苏浙沪政法委联合主办,江苏省委政法委承办的首届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发展论坛在南京举行。苏浙沪政法综治战线有关领导相聚一堂,围绕共创平安、稳定、和谐长三角地区这一主题,共商协作之计,共谋发展之策。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出席论坛并讲话。
  推动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促进长三角地区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部门一致认为,加强政法综治部门的协作交流,是保障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应对政法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必然要求。特别是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种跨区域刑事犯罪、跨省(市)的涉法涉诉案件、跨边界的矛盾纠纷等问题日趋突出,迫切需要加强区域间政法综治部门的协作与交流,携手应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努力在协作配合中取得共赢。
  王辉忠说,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维护好长三角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这次在南京举办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与发展论坛,必将推动长三角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政法综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浙江将充分借助此次论坛的东风,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机制,密切协作,努力推进浙江政法综治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长三角地区的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吴志明希望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部门借助协作发展论坛这个平台,全力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林祥国希望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部门要积极顺应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
  会上,苏浙沪三地政法委领导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了协作交流宗旨、协作交流原则、协作交流领域和协作交流机制。苏浙沪三地政法系统领导和机关干部分别作了专题发言。